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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第二批项目入驻申报的通知

2019-03-08 16:41:38 作者:访问量:234

全院学生:

根据《四川农业大学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暂行),学校拟开展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第二批项目入驻申报工作。具体事宜如下:

一、孵化园概况

雅安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孵化中心位于雅安校区二区教职工活动中心旁,占地约1000平方米,内设种子期、成长期、成熟期办公空间,可供70名左右的学生创业者办公,另含会议室2个,综合演播厅1个,休闲洽谈区1个,成果展示区1个。此外,孵化中心为入驻项目提供行政、培训指导、信息、科技、税务法律、融资等一站式服务,满足创业团队各项所需。以上场地及服务均免费提供。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原则上应立足于创业团队的自身专业领域,以提高专业技能和创新实践能力为主要目的,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对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2.无知识产权纠纷且具备一定成熟性。处于研发阶段的项目,应已拥有被认可的创新性较高的使用技术和经营构想,并有明确的市场应用目标;处于尝试阶段的项目,应有完整、合理及有效的市场经营计划;

3.如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如医药、医疗器械、邮电、通信、电力、农作物新品种及生物制品、公安及安全等)的项目,申请时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4.项目负责人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具有较高的素养和品格,懂政策,重信誉,有一定经营能力;

5.发起人拥有创办项目所必需的营运资金,聘用相对固定的工作人员,项目有较完善的管理制度;

6.成熟期项目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办理好登记手续。

7.对于食品饮食类商贸项目、简单重复的商贸类等项目不予支持。

三、入驻程序

1.团队提交申报材料至学院,学院筛选后报送至招生就业处,学院报送的名额不限;

2.经过招生就业处初步审查、学校组织创新创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评审后,确认项目是否入驻;

3.对评审入围的团队及其项目进行公示;

4.通过审批的项目签署入驻协议并办理其它相关手续;

5.团队正式入驻孵化中心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四、日程安排

1.提交材料:37-314,团队将申报材料的递交到学院。材料包括《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申请表》(附件1)(电子档及纸质档),《四川农业大学学生创业项目入驻孵化中心信息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项目负责人简历及身份证、学生证复印件(电子档及纸质档),项目创业计划书(电子档),项目相关管理制度(电子档),项目章程(电子档)。

电子档发送到邮箱:563569206@qq.com

纸质档交到综合行政楼312办公室。

2.专家评审:时间待定,招生就业处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专家组评审结果经公示后公布,并下达入驻通知。

五、其他事宜

1.项目可选择是否申请办公位,不申请办公位的入驻项目可同等享受孵化中心提供的其他服务;

2.参加“创新创业训练(实践)计划”、“科技创新创业苗子工程”及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等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入驻孵化中心;

 

问题咨询:刘思妮 0835-2882501 (学校)

         胡敏伦 0835-2882076 (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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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