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蓬船灌区工程技术力量,保障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工程建设实际需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拟面向大学公开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优秀大学生6名,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对象
学习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018年毕业的优秀大学生(大学本科学历)
二、招聘性质
用人单位、大学生实行双向选择,双方同意后签订劳动用工合同(试用期3个月),聘用人员不占单位编制。试用期满后,双方经协商可按合同约定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约。
三、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法犯罪等不良记录;
2.爱岗敬业,服从工作安排,有较强工作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拟聘用人员2018年7月前须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件。
四、报名方式
(一)网络报名
报名者提交个人简历和《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公开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技术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发送至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办公室邮箱,邮箱地址:2642137446@qq.com,邮件名请注明“招聘水利水电专业优秀大学生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7年12月14日—17日,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17日24:00时)。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云,联系电话:13882523068;彭俊明,联系电话:15182571371
五、考试考核
本次招聘不进行笔试,只举行面试,由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组织实施。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的原则,实行双向选择、直接考核、择优招聘。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考核管理
1.聘用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者继续留任。
2.聘用人员由局机关统一管理,根据工作需要及其专业技能安排相应工作任务,并按照蓬灌局制定的考核办法对其进行考核。
3.聘用人员必须遵守局机关的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蓬灌局统一安排和调度。
4.聘用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蓬灌局有权对其进行解聘,但不给予经济补偿。
(1)违反机关效能规定被上级部门查处通报的,或被局机关效能检查查处2次以上,经批评教育无效的;
(2)违反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因打架、酗酒闹事等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参与赌博、迷信、色情等活动,损害机关干部形象被查实的;
(3)作风散漫,纪律松懈,对服务对象态度恶劣、办事拖拉推诿、工作效率低下,受到投诉查实的;
(4)违反纪律、煽动群众上访或在政治是非问题上立场动摇,参加社会非法组织或非法活动的;
(5)严重失职、渎职或违法乱纪,对聘用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6)在工作中发生吃、拿、卡、要等行为,造成不良影响并经查证属实的;
(7)在公共场合散布有损党和政府及机关形象的言论,或在工作中做出有损国家及机关荣誉、尊严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其他应予以解职的情形。
5.外聘人员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局机关提出申请,经局主要领导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解聘手续。
七、工资待遇
1.聘用人员试用期3个月,在此期间,用人单位每月发放工资人民币1500元,因公出差或参与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按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及野外补助标准据实报销。
2.试用期满后,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双方协商一致继续履行合约的,其聘用人员的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根据其职称、学历、工龄与本单位同级别的正式职工保持基本一致,并实行逐月打卡发放。
3.聘用人员实行年度目标考核奖,考核奖金参照蓬灌局《机关临聘人员绩效考核办法》执行,绩效工资参照本单位同级别的正式职工实行逐月打卡发放。
4.聘用人员因公出差或参与工程建设现场管理,按县差旅费管理办法及野外补助标准据实报销。加班、值班补助按局机关管理办法执行。
八、社会保险
按国家和四川省有关劳动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聘用人员足额缴纳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社会保险费个人缴纳部分,单位从聘用人员工资中代扣代缴(其中:住房公积金按其工资、津贴补贴之和的12%购买)。
九、相关要求
1.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实行两年一签,合同期满后双方通过友好、平等协商续签合同,合同期限为2年。
2.聘用期间,第一年度年终考核奖金按个人应领金额的70%发放,第二年度聘用期满后,全额发放当年年终考核奖金,并补齐第一年预留的30%。
3.聘用人员因自身原因工作未满1年,并提出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原则上不支付其年终考核奖金;工作年限超过1年未满2年,用人单位不予支付第一年预留的30%及第二年全部年终考核奖金。
附件:2017年面向大学招聘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优秀大学生 资格审查表
四川省武都引水工程蓬船灌区建设管理局
2017年12月8日